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基本草原划定范围的通告
发布时间:
2023-
04-
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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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合理利用草原资源,保护草原生态环境,促进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,在确保全县基本草原划定面积不变的前提下,实现草原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双赢的目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》、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>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县实际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对我县基本草原进行变更调整,现将变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变更调整范围:此次变更调整草原类型为重要放牧场,对保持水土、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地。
二、变更调整面积:将慈坝乡胜伦村70.89亩;知木林乡二木林村68.54亩;以上2个乡2个村范围内的139.43亩(折9.2953公顷)基本草原调整为一般草原。
同时,依照“占补平衡”的原则,将芦花镇二古鲁村 139.43亩(折9.2953公顷)的一般草原调整为基本草原,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、用途不改变。
三、基本草原变更调整后,调整为一般草原部分依然受法律保护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,凡征或占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原来为一般草原调整为基本草原的草原按照基本草原管理办法执行。
以上变更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。